一次性创业资助
一次性创业资助,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初次创业的都能得到国家的帮助,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不了解导致错过了,以下关于一次性创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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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指南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二、补贴期限:
一次性。
三、补贴标准:
按每户10000元给予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四、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指在广东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返乡创业人员:广州户籍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当前纳税状态正常;
(2)有一名以上在职员工连续3个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 月至 年 月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表》;
2、属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校验后退回);
3、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校验后退回);
4、属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校验后退回);
5、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校验后退回);
6、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校验后退回);
7、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经营范围属“餐饮业”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校验后退回);
8、经营范围属“住宿业”、“民宿”的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校验后退回);
六、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
2、身份信息: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核验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核验建档立卡贫困信息;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核验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创业者户籍所在乡镇,其中驿道客栈、民宿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初创企业纳税信息;
4、在职职工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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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条件:
1,首先得是初创企业(指在广东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法人是在校及或者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包含出国留学回国毕业5年内的都是),如果不是5年内毕业的,或者你是复员专业的退伍军人也可以。如果还不是,只是普通人,那么就得满足开公司之前你登记了失业人员的。
第二条总的来说就是三种条件你得满足一个,就可以了。3,企业成立时间超过6个月,3年以内,并且还在正常经营的(指的是企业信息网上面你们公司没异常就行)
以上三条都满足了,就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一万元。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成立3年内)
2,招人进来并为员工购买了社保,员工连续参保6个月,并且在申请此项补贴的时候,该员工还在本企业上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
满足以上两条,就可以申请这个补贴了,其实也是等于初创企业前期的一个社保补贴,按员工社保人数,前三人按每月两千补贴,第四人开始每月三千补贴,最高可领取三万元,差不多能补贴11个人的样子吧。
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定义这里我就不说了,大家可以百度下,不同行业的标准不一样)
2,招用应届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意思就是本科生,要统招的那种,自考的不算,并且需要是毕业2年内的,以毕业证发放时间开始计算,没毕业之前实习的那种不算
3,应届生跟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给应届生员工缴纳社保(这里没有时长要求)
以上四条都满足了,就可以申请该应届员工两年的一个社保补贴了,按目前广州社保基数,约两万一个人。这个补贴只是补贴公司缴纳的部分哦,该员工个人缴的部分是没有补贴的。也就是申请下来之后是打到公司账户的。
法人补贴(很多公司不知道其实法人也有补贴的,这点可以详细看)补贴条件:
1,法人是全日制大专及技工院校毕业5年内的,或创业之
前登记过失业人员,或者是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满足三个中的一个就行)
2,法人需购买社保(购买在自己公司里)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法人的一个社保补贴,补
贴的跟上面毕业生一样,都是公司缴纳的社保部分,最长可以领取3年这个社保补贴。换成现在广州的一个社保基数,大概能领到三万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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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创业的劳动者)
在乡镇(不含街道)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3年内,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乡镇(不含街道)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营业执照名称或经营范围必须有“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之一的.表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者
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清远市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清财社〔2015〕96号;
2、《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19〕6号)。
补贴标准:一次性资助10000元
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需要什么资料?
1、按要求填好的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非社会统一代码的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属在校生、毕业生或外出求学人员的应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属外出务工人员提交在外地就业的登记凭证或参保证明;
4、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服务流程
1、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省资金申报系统注册用户并按规定填写资料申报补贴,申请成功后带齐所需资料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对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齐全的由前台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2、审核。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申请人个人银行帐户。